浙江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首页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鹿城区事业单位 | 2023-10-26 18:38

收藏

  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10月30日(周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489号龙瑞大厦2幢5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2)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公告附件7)。

  (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身份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公告附件8);报考面向社区正职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01)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选举报告单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核对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5)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公告附件9)、事业单位首次入编入岗材料(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三、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但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委托书原件(附件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选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由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负责)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77-88990785)。

  附件:1.

附件1 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

附件2 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鹿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招聘文化讲解员公告(MD5:80ca3c8e501a7ae5d6a7b2db72139c24)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