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法学岗位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告
一、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综合岗位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法学岗位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单位(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现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如有差错请向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87143。
二、资格复审
1、综合岗位和法学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11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单位(岗位)安排见下表。
资格复审时间 | 岗位类别 | 资格复审单位(岗位) | 资格复审地点 |
11月1日 上午9:00— 11:00 | 综合岗位 | 镇海区白蚁防治所 |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32培训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门) |
镇海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 |||
镇海区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
宁波石化开发区生态环境所 | |||
镇海区新闻中心 | |||
镇海区检察保障中心 | |||
镇海区工人文化宫 | |||
镇海区青少年宫 (镇海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 |||
法学岗位 | 岗位(1) | ||
岗位(2) | |||
岗位(3) |
2、资格复审所需携带的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2寸免冠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4、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附件: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法学岗位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h.gov.cn/art/2023/10/30/art_1229054233_4326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