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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余姚市事业单位 | 2023-11-0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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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3年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2023年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本次考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上午综合基础知识卷为64.7分,下午综合基础知识卷为64.9分,根据公告规定,本次招聘考试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上、下午卷均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11月9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各岗位具体复审时间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地点: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姚市保庆路128号)一楼东会议室。(因市人社局停车不便,各位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当天请将车子停放至四明广场或市政府东边停车场。)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二)对宁波市生源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其中对符合户籍不限的对象,户籍材料可免;

  (三)留学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入学通知书);

  (四)招聘岗位有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

  (五)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身份的,须提供基层党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六)面向余姚市公安辅警和余姚市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聘的岗位,须提供《2023年余姚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和《2023年余姚市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详见招聘公告相关附件;

  (七)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八)所有入围面试人员,都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不具有相应效力,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初定于11月1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给予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本次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4-62780258、62705700(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1:笔试成绩.xls

附件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关于公布2023年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y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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