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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 | 2023-11-0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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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事项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名单

  按《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11月7日至8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北楼716会议室。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招聘交通执法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县级公安系统政工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等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面试事宜

  面试日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

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2、

宁波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doc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bjb.gov.cn/art/2023/11/3/art_1229105199_58953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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