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海曙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资源储备力度,根据海曙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的发展需要,宁波市海曙区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5名。
一、海曙区属国企简介
海曙因辖区内有始建于唐长庆元年的鼓楼(古称“海曙楼”)而得名,作为宁波历史最为悠久、人文积淀最为深厚的中心城区,海曙有400处历史建筑。2016年10月行政区划调整后,海曙新增了原鄞州区奉化江以西区域,面积扩大了近20倍,成为集城区、郊区、农村、山区为一体的复合型城区。海曙现区域面积595.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4.3万。2022年,海曙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01.3亿元,人均GDP达到14.22万元。海曙区国资中心职责定位为根据区政府授权,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统筹推进国资国企发展改革。2018年海曙正式开启国企集团化改革,先后组建海曙开投集团、国投集团、水务集团,2023年底整合组建海发控股,基本形成“1+3+N”的国资监管框架体系。经过几年改革发展,目前我区共有AAA主体信用评级企业1家,AA+主体信用评级企业4家,AA主体信用评级企业1家,区国有企业资产规模约1600亿元,净资产约700亿元,成为快速提升城市开发建设和运营能力、保障中心工作、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9:00-1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一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尺寸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3867529李老师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1月17日17:00。
2、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1月19日9:00- 17:00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选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谈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按照《面谈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
(四)面谈甄选
1、时间:与资格复审同时间、同地点举行。
2、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10分制),合格分为7分,面谈不合格者淘汰。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5确定笔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但不得低于1:2),并在面谈甄选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进入笔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国有企业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七)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4:6)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九)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的,空缺名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予以递补。
(十)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予以递补,如递补则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83867529;监督电话:0574-55889526。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1、在本次招聘全过程中,凡发现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报名相关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2023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