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宁波海洋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海洋研究院为市政府直属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职责是: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前瞻规划与评估;建立海洋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海洋大数据、样本、技术咨询与服务;开展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应用型科技研发;遴选海洋科技成果进行中试、应用和推广,创办科技型公司;建设海洋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涉海学科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承接国家海洋局、宁波市涉海职业培训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拟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海洋资源环境研究 |
专业技术 |
1 |
开展海洋资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以及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论证等领域范围内的研究工作。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海洋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
全国 |
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海洋研究院网站(http://www.nbio.org.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7333391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海洋研究院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认定此次高层次人才岗位均为紧缺岗位,报名应聘人数不足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程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1的,将取消该岗位。
5、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与体检
本次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
经宁波海洋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宁波海洋研究院党委会议审议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考核结果将于审议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海洋研究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本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海洋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空缺不递补。
(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路358号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1033,联系人:洪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1007
宁波海洋研究院
2024年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1/3/art_1229676737_4350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