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8月青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经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周圣雄等2人为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一)。
公示期自2024年1月30日至2月4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青田县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8-6806520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578-6806526
通信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34号青田县公安局政治处
邮政编码:323900
附件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青田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