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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关于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的公告

洞头区人民政府 | 2024-02-1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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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从全区各街道(乡镇)和部门单位中 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各街道(乡镇)和区直部门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文字功底;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有党务工作经验优先。

  4.须工作满3年以上(2021年2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月28日,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10室(北岙街道海兴路130号),联系人:张宏皓,联系电话:13605775566/675566。报名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填报《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标准照1张,接受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察。着重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根据报名情况,必要时开展面谈筛选。

  (三)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2人或经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研究无适当人选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可以取消本次选调。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7-63485320。

  附件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2024年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dongtou.gov.cn/art/2024/2/18/art_1254239_59061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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