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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公告

未知 | 2024-02-19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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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因发展需要

  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有关事项如下

  1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

  (二)岗位具体条件

  护理 1人

  1.护理专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护士及以上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核

  3.考试(面试)

  4.体检

  5.公示

  6.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2月2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二楼综合办公室(慈城镇西门外路299号)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574-87591290

  3.所需资料: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2张。现场填写《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核: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公示、录用。

  4

  招聘原则和办法

  1.组织健康体检、考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本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告示由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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