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型汽车驾驶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持有C1及以上驾照;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户籍;
8、熟悉杭州市区交通路况,具有连续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9、工作认真、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纪律观念强;
10、退伍军人、机关驾驶员从业者优先;
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被劳动教养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②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③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或除名的;
④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有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三、薪酬待遇:
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流程
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在“拱墅普法”微信公众号、拱墅区门户网站公布报名信息。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发送至2102506277@qq.com邮箱。《报名表》详见附件。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留意,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复试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情况请关注邮箱通知。通过资格初审后,组织面试和复试。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面试时考生就应聘意向、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陈述,接受开放性提问。主要测评考生是否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
复试: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为汽车驾驶实操考核。复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面试和复试的成绩比例为60: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在体检及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将在“拱墅普法”微信公众号、拱墅区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区司法局将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被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二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3月1日
2、资格审查及面试、复试时间:2024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3、体检时间:待定
六、相关说明
1、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咨询电话:0571-87825522、8782557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原文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2/20/art_1230541_59079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