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情况
1.公开选调绍兴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2.公开选调绍兴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3.公开选调绍兴滨海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4.公开选调绍兴滨海新区社会治理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选调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5.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身心健康;
8.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3月12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可至绍兴滨海新区党群工作部现场报名(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东路98号710办公室,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5-89198272)
(2)网络报名:将相关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至邮箱sxbh710@163.com。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如有曾起草的重要文稿、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署名文章等材料,请一并提供。
网络报名的需提供以上材料PDF格式扫描件。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由绍兴滨海新区党群工作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不足3:1,由单位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笔试、面试
根据确认的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单个选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在10:1及以上的,将组织笔试;单个选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足10:1的,不组织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选调岗位被取消的,将于2024年3月13日16:00前电话联系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自行决定改报其他岗位或取消报名。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9: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面试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选的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3:1(适当降低选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职业能力等。
笔试、面试成绩将通过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xbh.sx.gov.cn)、潮起滨海公众号、海智汇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org.cn)公布。
(四)体检、考察
1.组织开展笔试的,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高低进行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得分高者入选)。未组织开展笔试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者,由绍兴滨海新区党群工作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调入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绍兴滨海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滨海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选调岗位信息表
2.选调人员报名表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rsj.sx.gov.cn/art/2024/2/20/art_1229454481_4109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