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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桥镇中心卫生院/区精神卫生康疗中心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2名公告

未知 | 2024-02-2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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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拟招聘精神科病区康复技师1名和护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1名,护理专业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技师需具有康复治疗技士及以上资格,护士需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责任心强,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审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确认

  现场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

  地点:凤桥镇中心卫生院四楼人事科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区精神卫生康疗中心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份;联系电话:0573-83182577。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根据报名人数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审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审查,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南湖区卫生与健康局。

  (六)录用

  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经过1-2个月的岗位试用期,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医院与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0573-83182577

  附件1:2024年凤桥镇中心卫生院/区精神卫生康疗中心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公开招聘劳动制合同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hl7o1XgohuW7HKInoKm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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