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是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是培养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普通高等院校,实行军事化管理模式。学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路1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3个岗位共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能在2024年7月底前正式入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3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3日-3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3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4年4月27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17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部队服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本人未按时前来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院网站、省人力社保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
1.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http://www.zjrwxy.com,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有关具体信息仅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71-85227075-8151
咨询电话:0571-85227075-8117;0571-85227075-8125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