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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若干名公告

未知 | 2024-03-1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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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有效提高民兵训练质效,根据有关要求,青田县人武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具体要求和招考方式如下:

  01

  招聘条件

  青田县专职民兵教练员,主要担负全县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队相关课目的教学与训练;协助完成役前教育、学生军训;以及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重点选拔具备“四会”教学能力和任教经历的退役士兵。

  (一)基本条件

  1.性别年龄:男性,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高中(含)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3.户籍要求:青田籍;

  4.服役年限:在部队服役2年以上(含);

  5.其他要求: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胜任组训任教、机关业务处理和值班执勤等工作,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具有旅团级以上教导机构培训,具备“四会”教学能力和任教经历的;

  (2)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民兵专职教练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收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宜从事民兵专职教练员相关工作的。

  02

  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共1名。

  03

  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由县人武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3月29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地投送简历及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青田县鹤城中路26号

  联 系 人:张旭忠

  电 话:0578-2735609(座机) 15869200977(手机)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必要,比如旅(团)以上教导队培训结业证书、旅(团)以上“四会”教练员证书等)

  (5)《青田县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6)近期1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试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军事素质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门100分,按笔试20%、军事素质测试50%、面试30%比例折算总成绩。

  (1)笔试。主要考核基础理论(50分,政治、军事基础知识、部队建设等)和基本办公软件操作(50分)。

  (2)军事素质考核。主要考核3000米跑(20分)、教学法(80分)。其中,教学科目范围:队列训练、单兵战术基础、轻武器操作、卫生与救护、伪装与防护,考核科目自选一个、抽考一个,主要展示科目的讲解示范。

  (3)面试。面试总分3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根据笔试和军事素质考核综合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形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军事素质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分低于80,则视为不合格。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人武部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出现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04

  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县人武部工作。

  (一)薪酬

  专职民兵教练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年人均约9.5万元。其中,保底薪酬约7.5万元(含“五险一金”)、绩效约2万元,绩效根据综合表现、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二)住宿及服装

  平时不安排集中居住,不分配住房。担负训练任务期间,同集训队居住,统一保障伙食;处理机关辅助性业务期间,参照所在工作单位就餐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发放服装。

  (三)休假

  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05

  其它

  1.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半年组织一次日常表现及业务达标考核,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年度聘用合同。

  4.本公告由青田县人武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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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qt.zj.cn/201881/201988/202403/t20240316_38357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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