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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公告

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 | 2024-03-1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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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区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

  速录员2名。

  (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

  3.1989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 .专业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

  2、方式

  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与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9689314@qq.com;参加面试时随带原件进行审核。

  (二) 面试

  经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试。拟录用顺序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公示环节,体检费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告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五) 录用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的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说明

  1、编外人员录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面议。

  2、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因不能按时体检或不能按时到岗等各种原因影响录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咨询电话:87668365。

  5、招聘工作由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报名表.docx

  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9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原文链接:https://www.nbjb.gov.cn/art/2024/3/19/art_1229105199_58956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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