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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19人公告

未知 | 2024-03-2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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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龙港市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温州医科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创建于1919年,医疗服务辐射浙南闽北赣东近3000万人口。医院位列中国医院科技影响力排行榜(综合)第59位,25个学科入围全国学科科技影响力百强。

  龙港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87年7月,为进一步满足区域内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院获批整体迁建,新院区规划用地面积253亩,总建筑面积约30.5万㎡,规划建设1200张床位的三甲综合性医院,预计2024年8月投入使用。

  龙港市人民政府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签订共建龙港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合作协议,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直属院区的标准实行同质化管理,5年内打造温州南部区域医学新高地,构建省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的区域合作和未来医院的示范样板。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5个岗位19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或未足额完成的专业技术岗位,则视情赴高校进行招聘,不再另行发布公告。上述具体岗位(视情调整)计划数等信息提前3天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发布。

  (二)招聘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于2023年10月后毕业)。

  择业期毕业生以及同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

  (4)原属于龙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含报备员额制),与用人单位解聘后未满2年的人员;

  (5)与我市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学位。招考专业条件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国(境)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核。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年龄上限30周岁”,专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龙港市人民医院报备员额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对符合《龙港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育专项扶持办法》的人员,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1.安家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医学博士学位人才,可享受100万元安家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双一流”医学硕士研究生,可享受35万元安家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硕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安家补助。

  2.住房保障

  向符合条件的医学博士学位人才,在申请配售120㎡人才住房后,给予所选购120㎡以内备案价60%的购房款补贴。

  配售的人才专项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对享受本办法外租房补贴政策的,购房补贴金额需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总额。

  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的,须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温州医科大学校园专场

  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9:00—11:3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http://lgrmyy.vhost.zcnvp.com),实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与否,以系统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请使用电脑端浏览器登录系统,注册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须填写完整,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应聘岗位专业有二级学科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简历一同上传。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学至今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④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院就业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⑤专业方向证明,如学校出具的证明、硕士学位论文等材料;

  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

  ⑦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者可更改报考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5)应聘者须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资格初审工作在招聘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招聘平台反馈。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5.应聘资格确认

  医院将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报名有关情况和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号,向报名人员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通知。

  原则上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超过1:3比例的,无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是否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携带报名系统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测评应聘者的基本职业素质、实践经验以及对医院的认同度、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处理业务能力、行为方式、情绪反应等因素。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条件确定考试入围人员:1.学历学位高者;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者;若以上均相同,则现场另行加试。

  (三)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入围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对象再出现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现象,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原则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聘用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4.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龙港市人民医院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www.wzhospital.cn “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2.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 “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3.报名系统(http://lgrmyy.vhost.zcnvp.com“通知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以上渠道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或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71510(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77-59911872(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2024年龙港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公开招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x

  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原文链接:https://www.wzhospital.cn/news/detail/53/69/15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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