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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的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 2024-03-2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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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综合文字基础,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所在户籍为温州市区;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4.因2022至今,温州湾新区体制调整,已协议离职并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经开区编外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28日

  (二)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13楼1314室

  咨询电话:0577-86968189,13958925656

  (三)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以电子形式发送至邮箱:174554614@qq.com,邮件标题和文档名为“姓名+年龄+学历”。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区委政法委另行电话通知笔试、面试,届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

  1.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4年3月28日。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确定招聘人员。

  (五)聘用

  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服从本单位统一分配到有关科室。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ongwan.gov.cn/art/2024/3/25/art_1229514571_4229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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