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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委老干部局招聘1名简章

江北区人民政府 | 2024-03-2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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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区委老干部局招聘简章

  江北区委老干部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从事管理岗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工作热情、积极,具备良好的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止);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月1日下午5点。

  2、报名办法: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0914020@qq.com,(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

  3、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与考核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过程中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招聘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员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用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说明

  1、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此次招聘。

  2、编外人员录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工资待遇按江北区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报考咨询:张老师,89184593。

  4、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5、本公告由江北区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附:

  江北区委老干部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老干部局

  2024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bjb.gov.cn/art/2024/3/26/art_1229105199_58957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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