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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强制医疗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1名公告

未知 | 2024-04-1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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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强制医疗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强制医疗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男管教)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

  四、报名地点

  绍兴市强制医疗所(绍兴市越城区丰山路9号)安全监管科赵同志,

  联系电话:88260952、13957532678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1份,另交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如报名人数超过1:3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强制医疗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强制医疗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市编办和市财政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确定。年薪约5.8万元(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绍兴市强制医疗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绍兴市强制医疗所

  2024年4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sx.sxrc.com.cn/sxrcw/webPage/page/informationDetail.html?id=b3a99831-e94f-4605-ab19-116c863be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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