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公开招聘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通告
为贯彻落实《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根据《缙云县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经缙云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24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及职责
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拓展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组织。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热爱国家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五)岗位特殊条件
1、通信员: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的优先;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优先;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UTC)的优先。
2、执勤车驾驶员:具备B2以上驾驶证,熟悉道路,熟悉车辆维护和保养,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从事驾驶工作 2 年以上且未发生酒驾或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
3、退役军人、有从事消防灭火救援经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消防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生优先;
(六)不得报考限制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和其他不适宜从事乡镇专职消防员工作的。
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4日-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缙云县消防救援大队(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555号)
3、咨询电话:
缙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刘海(站长): 18888704466;郝根(副站长):18767801037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报名表;
(3)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4)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浙里办APP可直接开具或到所在户籍派出所开具);
(6)具备B2级以上驾驶执照者,提供车管所开具的无本人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5.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体能测试
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四个项目;参照《体能考核标准》(见附件2)执行。任一项目不合格(无分值视为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
(三)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缙云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费及交通费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报道的、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工资待遇
(一)岗前培训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按每月2500元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年工资待遇不低于7.5万元(含五险一金)。
(二)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后,在满足执勤战备条件下每月安排7天休息,年休假10天(聘用第一年不享受年休假),另享受法定婚假、护理假等,其余时间需在岗在位,执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管理规定。
(三)单位按标准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按季节、气候特点配发制服、工作服及其他被装,未满试用期的需自行承担服装和被装费用。
(四)入职后统一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为期30天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经结业考评、个人填报志愿,根据考评成绩排名,优先安排意愿乡镇,乡镇名额满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调剂分配。
扫码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体能考核标准)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tl3C6ce3UZRHp-bDFG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