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决定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办公地点为杭州市区。主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国土空间治理、用途管制的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承担浙江省重要空间战略研究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审查工作;为省政府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利用和监测等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向社会提供国土空间规划设计、规划实施评估监测预警、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评价等的技术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综合党建岗位1名。
岗位具体要求见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在限定群体范围内进行,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近三年在机关或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原单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或按聘用合同约定不得在2024年8月底前离职的情形;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填写报名表,连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2024选聘+姓名”)到邮箱zjatsphr@163.com。
2.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有关职务任命文件)以及近三年本人为主撰写的综合性材料、主要领导讲话材料或调研报告等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应聘人员。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面试各100分,总分按照笔试40%、面试60%折算。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18日(9:00-11:00),地点在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笔试考查应聘人员对于岗位的胜任能力和匹配度,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与应聘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查应聘者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依据公开选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招聘岗位作出评价。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我院确定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渠道公布:
1.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t.zj.gov.cn)“政务公开”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试通知、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87705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向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90360(舒老师)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地信路2号-5号楼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2024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rlsbt.zj.gov.cn/art/2024/4/29/art_1229743683_58938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