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3 号)文件精神,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短视频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现将参加考核人员公示如下: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58号)。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0578-8071768
附: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