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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9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浙大城市学院 | 2024-05-1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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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2024年3月26日发布),各招聘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公布。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5日(周三)8:30-11:30、14:00-17:00

  地点: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 行政楼一楼百草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请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入围面试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1),于资格复审当天交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政治面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专职辅导员1、2岗位的,还需提供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高校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时所填报的校级以上荣誉、体育文艺特长等情况,须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现场领取《第一轮面试通知书》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与面试资格,须在5月15日下午17:00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rcrs@hzcu.edu.cn)。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递补人员情况将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8:00前在浙大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上进行公告。

  三、面试安排

  (一)第一轮面试

  1.第一轮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定于2023年5月18日(周六)举行,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第一轮面试通知书》。

  2.考生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实时公布,经个人签字确认后考生离场。第一轮面试结束,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第一轮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末尾分数相同的均可入围),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有效面试成绩人员情况确定入围人员。

  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综合成绩于当天在浙大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上进行公布。

  (二)第二轮面试

  1.第二轮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定于2023年5月19日(周日)举行。报到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考生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实时公布,经个人签字确认后考生离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第二轮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考生的第二轮综合成绩于当天在浙大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上进行公布。

  四、其他要求

  考生需持身份证、入校通行码短信通知、《第一轮面试通知书》进入学校。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0571-88018976;rcrs@hzcu.edu.cn。

  附件:

  1.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入围面试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

  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

  3.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流程图

  浙大城市学院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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