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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通知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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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共18人)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面试入 围名单 准考证号 笔试 总成绩 备注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法官助理(入围18人) 孔界理 007000102510 139.97  
陈诺 007000104705 136.76  
王国宏 007000102912 135.66  
臧金虎 007000103312 134.76  
王靖矞 007000105111 134.03  
张文欣 007000103818 133.82  
楼涵词 007000103125 133.11  
韩晨 007000102724 132.5  
许嘉珺 007000103016 130.45  
王磊 007000101228 130.26  
徐嘉慧 007000104020 130.11  
陈蓝可儿 007000101917 129.61  
雷凯淇 007000102301 129.61  
黄舒琪 007000100711 129.45  
杨金晶 007000105126 129.39  
凌小露 007000102205 129.32  
陈玥 007000104212 129.21 007000105206放弃,007000104212递补
盛晓菁 007000103605 129 007000104713放弃,007000103605递补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渔路1096号)

  (三)审核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未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上述情况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三、面试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8:30开始。

  (二)地点: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渔路1096号)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总成绩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布。

  (四)注意事项: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5月25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

  电话:0579—82058013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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