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象山县村级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县委办〔2024〕11号)精神,县委依法治县办通过发布选聘公告、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王亚珍等389位同志为象山县村级法治建设监督员拟聘任人选,现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任职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1日起到2024年6月17日止。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
受理电话:0574-89387651
中共象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