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是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与杭州市临安区行政学校、杭州市临安区社会主义学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学校系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近年来,临安区委党校教学和科研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区(县)级党校前列,并先后获得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党校系统成绩突出集体、浙江省标杆引领类县级党校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及科研资政能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个教师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授课技巧,并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科研咨政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和综合管理等相关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5.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岗位相适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7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
6.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6月7日前取得。
7.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公共管理。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8.户籍不限。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本人签字的《2024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同时扫描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籍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大专及以上)、学位证书及学位网学位认证书(学士及以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印证材料、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或学校开具的准予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学校+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邮箱:1178911383@qq.com。电子邮件发送后,请在工作日来电确认(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同时考试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被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组织实施,考试当天,报名和考试的人员须携带好相关材料原件以供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制作。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
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1张(两者缺一不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作放弃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者方可入围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参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违规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为20分钟。面试实施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申请自动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时,根据《2024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招聘教师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最高计5分),并将科研成果量化得分与考试总成绩相加,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临安区委党校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区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审核人事档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今日临安—公告公示”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区委党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区委党校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产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5.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今日临安—公告公示”板块发布。
6.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可根据自身条件享受杭州市临安区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100号,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
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571-89542394。
监督电话:0571-89542393。
附件1:2024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2024年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招聘教师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办法.doc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
2024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dx.gov.cn/art/2024/6/14/art_1229656576_60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