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研究院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4900万元,由永康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产投集团”,永康市属国企)和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共建。研究院公司侧重于成果转换和项目孵化,规划建设储能和电池产业研发平台项目、金属产业研发平台项目、信息技术产业研发平台项目,为推动传统优势五金产业迭代升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因发展需要,研究院公司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总经理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岗位职责 |
岗位及专业要求 |
总经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1.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 2.组织研究院的战略规划制定及实施; 3.负责研究院内部管理体系的建立; 4.主导研发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带领团队进行研发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5.负责团队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6.执行理事会决策。 |
1.211、985院校理工科毕业,化工、材料、机械、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3.对研究院运营、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团队管理等有深刻理解及实操经验; |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年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户籍、工作经历时间要求截止到2024年6月26日止,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与原用人单位有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9)有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公告链接下载报名表,并将填报后的报名表及所需材料(拍照或扫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ykctdjrsb@163.com(请将邮件主题标注为“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材料:
(1)《2024年永康市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稿及签名扫描稿各一份(附件1),扫描版须本人签字且附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及工作总结,作为负责人、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明资料。
(4)提供岗位要求的社保参保材料或原单位认可并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资历、任职相关材料。
四、考核
1.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测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报考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考试测评
采用专业素质评估和综合能力评价的方式进行。
(1)专业素质评估: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以及从业经历、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量化评估,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8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能力评价人选;不足1:8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综合能力评价人选。
(2)综合能力评价:专家评审小组以面谈方式,综合评估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以及融入环境、岗位匹配、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综合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测评总成绩=专业素质评估得分×40%+综合能力评价得分×60%
五、考察体检
岗位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成立专门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人才集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测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综合能力评价得分确定体检人员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任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测评、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在永康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2.聘任合同期限由聘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人员协商确定,一般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具体由聘任单位与应聘人员面议,以聘用合同为准。聘任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七、实行市场化退出机制
聘用人员出现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依照程序按约定解除聘任合同,同意由聘任单位安排其他工作岗位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主动要求离职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聘任单位,公司按约定解除聘任合同,未经聘任单位同意自行离职的,扣除相应绩效。因经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用人失察失误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办事规则等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须减扣或退回薪酬,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未尽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集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929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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