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备案制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97号)规定的程序,经审核、备案,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 |
1 | 教学科研岗 | 黄少铭 | 男 | 1965.02 | 高分子化学 | 研究生 | 博士 | 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B类认定条件 |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人事处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监督电话:0571-86080695。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