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内勤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相关专业;
5.原则上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温州市;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6日—7月22日,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二楼231办公室,咨询电话: 0577-8696820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将报名相关材料以电子形式(主题标明“姓名+手机号码+应聘”)发至邮箱:478669434@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扫描件)。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扫描件)。
(3)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面试
1、经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公示聘用
经面试后择优聘用,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按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度统一日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排后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龙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对于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解释。
附件: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doc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