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拟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公开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长兴县和平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岗位。
二、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卫生系统除外)。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在编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参与选调的情形。
四、程序与步骤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45-16:45)。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3楼310办公室;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72-6095996。
报名材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不再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6.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招聘人选,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如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后人员岗位聘任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