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招商队伍建设,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岗位要求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及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户籍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任职条件 |
1 | 工业信息招商岗位 | 2 | 38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学、经济学、数字经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2年以上经济管理、企业服务工作经验 |
2 | 科技招商岗位 | 1 |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 / | |||
3 | 综合招商岗位 | 2 | 不限 | 具有招商经验和企业服务经验者优先 | |||
4 | 金融招商岗位 | 1 | 金融学类 | / |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14:00—2024年9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bm.nbrc.cn/)点选“正在报名”栏目,选择进入“江北区合同制招商人员公开招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照片为jpg格式。照片上传成功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4日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时间:2024年9月5日9:00—17:00
考生可再次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bm.nbrc.cn/)首页,点选“报考查询”栏目,选择进入“江北区合同制招商人员公开招聘”,按要求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序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面谈)
1.参加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公布。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材料进行复审(面谈)。
3.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工业信息招商岗位需提供任职证明、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④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恕不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面谈和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4、面谈:采用双向交流面谈的形式。面谈主要考察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社会实践、谈吐礼仪和工作愿景等综合情况,按照岗位招聘指标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
1.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名单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公布。
2.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录用的淘汰。考察时需提供有公安系统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七)公示及录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录用人选需服从统一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8月22日(含)。
2.截至2024年8月22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22日(含)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特别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均须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4.因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江北区投资促进中心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的,可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5.录用公示期结束后1年内,若本公告招聘岗位录用人员中途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报考咨询电话:0574-8738328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8.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录用等信息将在:
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9.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北区投资促进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