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历;
3、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专业等要求 | 备注 |
鄞州区潘火实验中学沧海学部 | 初中语文代课老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资格证 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具有一年(含)以上代课工作经验者优先。 | 联系人:施老师(15336646605,微信同号) 有意向者,请电话洽谈 |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面议,具体以用工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四、简历投递方式
1.采取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报名办法:将应聘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见上表,文件名及邮件标题请以“应聘学校+学科+名字”命名,使用QQ超大附件发送无效,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2.应聘所需提供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一);(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报名教学岗位);(5)有专业技能或职称证书的请提供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地点。
五、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上岗位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各用工学校。
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