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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中共青田县委 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人公告

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 | 2024-09-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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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人员交流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共5名,其中综合文字岗位2名,综合业务岗位3名。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1.青田县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2.丽水市范围内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籍贯)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3.夫妻一方在青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另一方为丽水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岗位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9日以后出生),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计划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5)青田县内报考人员需符合新录用县直部门公务员满3年,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满5年;青田县外报考人员需符合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参加选调考试有关规定;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任职期限等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19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青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tian.gov.cn/)发布公告。

  具体选调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青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青田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计划表》中 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9月29日17时。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青田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青田县外报考人员还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当地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选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计划表》)。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职位,由选调单位商县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2.领取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33号县府6楼613办公室),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青田县鹤城街道体育馆路1号3楼304办公室)。

  3.考试

  (1)笔试

  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可由选调单位商县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取消选调计划。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选调单位商县组织人事部门决定是否继续递补。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考察人员的依据,不带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专业素养,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政治上不合格的将被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综合业务岗位2入围考察人员需按岗位要求进行政审,政审不通过,按顺位递补。

  (四)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在本次公开选调信息发布网站和拟选调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选调单位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对拟选调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各选调单位报到。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选调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稳妥有序,各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

  2.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考试和考察,特殊原因放弃的,需说明理由并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人事行政科:0578-6022663

  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0578-6529925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6767295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6961970

  附件1.2024年青田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青田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青田县委办公室

  中共青田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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