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警招考信息

首页 > 公安招警考试 > 招考信息

玉环市公安局“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人公告

玉环市公安局 | 2024-11-04 10:33

收藏

  因工作需要,玉环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年薪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因自身原因主动辞职,自辞职批准之日起未满两年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专业技能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招聘对象。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玉环市公安局609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纸质报名表(详见附件1,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面复印);

  (3)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

  (7)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2张。

  报名联系人:陈警官,固定电话:0576-89917528。

  (二)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书面闭卷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名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若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此项测试为达标项目,不达标人员不列为面试对象,标准详见附件2。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体能测试前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应的应慎重参加测试,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根据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岗位数按笔试成绩最高不超过1:3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分,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排名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合同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首期聘用期限为1年。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标准: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模式。“年薪制”辅警年收入10-15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不符合“年薪制”管理情形的,将予换岗并调整薪酬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政审环节淘汰的及试用期、岗前培训不合格人员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玉环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附件: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玉环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30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