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6.职位要求专业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高等学历教育经历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7.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与选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
8.年龄为25至40周岁(1983年11月6日至1999年11月6日期间出生),详见选聘计划表;
9.选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选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任职期间,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负有主要责任者;
3.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也不得报考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其他岗位;
8.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24年10月31日。
选聘程序
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8:30至2024年11月13日17:00
2.报名地点:区城投集团1905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
报名需提供材料:
1.《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打印签字);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5.选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合同或其他工作证明);
6.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说明;
7.近三年工作总结;
8.提供不超过三项与选聘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介绍材料(每项不超过1000字);
9.其他所获荣誉材料。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岗位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岗位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3比例的,根据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和学历学位等进行比选。
(三)比选
岗位组织比选,比选指标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和学历学位等,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如符合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岗位计划1:3及以上比例,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符合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1:3的,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由选聘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商定拟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比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任职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选聘岗位聘期三年,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对不胜任或不适宜任职工作要求的应当及时解聘。若因个人原因聘期未满离职的,任期激励收入为零。
任职期间实行年薪制,薪酬待遇视企业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本人岗位责任完成情况确定,具体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城投”微信公众号
特别提示: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0578-2351890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0578-2137022
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选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8:3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
附件1:《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表》
附件2:《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莲都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G7VdMoWSZhjMsChuNVR7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