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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护理人员9名公告

平湖市人民政府 | 2024-11-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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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护理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护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学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要求

1

平湖市中医院

护理

3

护理学

本科

/

2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1

2

助产学

本科

/

3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2

4

护理学

本科

/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18—35周岁,1988年11月23日至2006年11月23日之间出生。

  (三)普通高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20日17:00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网上预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作放弃。

  平湖市中医院:phz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3-85571070;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phey120@163.com,联系电话:0573-85828816。

  2.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周六)9:00—11:30

  报名地点:杭州医学院滨江校区田径场(杭州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实施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均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下午(13:00-14:30);考试地点在杭州医学院滨江校区。

  笔试成绩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照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请报考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下午;面试地点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人员流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

  附件: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原文链接:https://www.pinghu.gov.cn/art/2024/11/13/art_1229397291_5396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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