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是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专业从事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及相关业务培训和社会服务,协助做好全市电梯等特种设备综合应急处置指挥,承担特种设备公共安全统计分析和特种设备信息化技术支撑工作,为市域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现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4.能适应经常出差;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是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员工。
五、薪酬福利待遇
通过招聘考试合格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享受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休假等福利。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 12月4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个人简历、身份证、资格证书(本人所持有的所有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证书)。
3.本次招聘采取邮箱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61734911@qq.com,邮件名:姓名+岗位名称。联系人:邵锡余,0578-2661137。
4.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接受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三)考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按照报名人数和实际工作岗位开展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考试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考试地点(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8楼)。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经体检合格后(体检费用自理),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395号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707办公室
原文链接:0f85aUltGMwk85zEwY25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