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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公告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 2024-12-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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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
综合管理 1 不限 本科 及以上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业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长兴户籍;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要求(报名前需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请在报名期内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形式:采取线下报名。需提交报名表(附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

  报名地点: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林城镇振兴西路8号)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报名人数未达到3倍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先)。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其他事项

  1.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电话:0572-6369819。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附件: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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