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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2025010701ZP0000宁波东部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宁波东部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01-0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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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创新中心是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建设全省人才高地的目标要求,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指导,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宁波东部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创公司”)运营管理的宁波市重点人才科创平台,是宁波市人才战略的“栽树工程”。

  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宁波市委市政府2023年6月组建的全新市属一级国企,东创公司作为浙江创新中心运营单位,是人才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致力于产业园区运营服务,推动产城融合与产业升级,结合丰富的行业经验,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深度融合政府、企业、人才、资本、服务等科技创新要素,针对各类产业载体提供建设指导、产业规划、园区运营、商业配套、智慧园区等,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运营模式。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心理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5年1月;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其它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有其它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招商部副经理及以下(1人)

  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组织园区产业及商业市场调研,确定招商业态、规划布局,并针对市场进行现有市场拜访、意向统计,对潜在客户进行挖掘汇总,转变为意向客户;

  2、根据公司的整体目标和市场调研结果,协助部门经理制定阶段性招商成果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制定新项目招商方案;

  3、负责客户的开发、谈判及合同的签署,以及已签约客户的进场、筹备等相关协调工作;

  4、负责招商渠道资源选择与管理,产业政策的研究以及各类招商渠道的开拓与日常维护。

  资格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具备3年以上扎实的产业园招商运营、人才项目引进或商业招商等相关工作经验,有成功招商、谈判经验或成功案例,熟悉招商工作程序及特点;

  3、具有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或具有独立管理团队工作经历者优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4、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能够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并达成合作;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善于开拓创新,能够带领团队高效完成招商任务;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保持积极的心态和高效的工作状态;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市场部新媒体运营专员(1人)

  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排版、策划、运营等;配合公司对外宣传计划制定及日常宣传新闻稿采写;配合公司相关宣传片的拍摄制作以及人才活动开展。

  资格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广告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媒体类、设计类、艺术类、传播学、文学类等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2、有丰富的新媒体运营和宣传案例者优先,有公众号运营排版经历者优先;

  3、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公众号排版软件及视频拍摄剪辑相关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4、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宁波东部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以下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houjl@nbrcg.com,邮件标题为“招聘岗位-姓名”,如“招商部副经理及以下-XX”。

  (1)报名表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学信网学籍查询报告(有效期内);

  (4)招聘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5)社保证明(须覆盖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要求);

  (6)其他报考该岗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逾期报名、缺少报名材料、邮件标题命名不规范均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咨询电话:0574-89582427,受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初试的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初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当天对入围初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指标数1:3比例的,将不安排初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复试成绩并列的,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宁波东部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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