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人才集团”)成立于2023年6月,注册资本10亿元,是经宁波市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下辖宁波人才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宁波人才培训有限公司、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宁波经理学院等多家单位。人才集团立足宁波新时代人才高地建设的开路先锋定位,坚持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服务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主战场,服务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着力建强人才引聚、人才服务、人才投资“三大平台”,布局深耕人才引进、人才服务、人才投资、人才培训“四大板块”,以数字化赋能集团改革发展,奋力打造长三角领先、全国一流的人才集团,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校园招聘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人才集团管培生5名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5年2月;
(四)毕业于985、211、“双一流”高校、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的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具体要求 |
人才集团 管培生 | 5 |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研究生阶段为法学类、文学类、管理类、财务类、税务类、经济类、金融类、理工类等相关专业,有复合背景的优先;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4届毕业生);应届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 3、毕业于985、211、“双一流”高校、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的优先; 4、具有学生会干部或者社团负责人工作经历,在校获得过奖学金、相关专业证书、竞赛奖项、优秀荣誉称号,具有注册类资格证书的优先。 |
岗位咨询电话:0574-89582412
受理时间: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k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招考报名】一栏中“宁波人才发展集团2025年首批人员招聘公告”(仅报名阶段显示开放),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一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初试人选,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少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指标数1:3比例的,将不安排初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
(四)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合适人选不足,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五)体检、考察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4-8902095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人:丁老师
受理时间: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