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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6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2-2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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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1、法学雇员岗位4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辅助案件合法性审查及其他法制辅助工作;

  2、温州铁路南站女子巡逻队岗位3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65cm以上;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女兵或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身高不低于160cm;从事温州铁路南站辅助巡查管理相关工作;

  3、宣传教育科内勤辅助岗位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辅助信息宣传、照片视频拍摄等工作,须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

  4、综合执法科内勤辅助岗位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辅助科室内勤等工作;

  5、信息科技大队接线员岗位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投诉举报相关辅助工作,须上夜班。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不良记录(包括征信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5日下午17:30止。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ohcgzf@163.com邮箱。(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581789)

  2、资格审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入围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3、面试: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后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温州市瓯海区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签订不低于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本公告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1789

  4、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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