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派遣至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岗位要求及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年龄 要求 | 户籍 要求 | 备注 |
护理 | 1 | 全日制本科 | 护理学 | 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
药剂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药剂学 | 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1.具有药师资格证书; |
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表所明确的具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从公告发布起至相应岗位招满截止;
报名地点: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万和苑南区24幢1单元,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
报名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报名邮箱:qdjdsqws@163.com。线下联系电话:0580-2380029,联系人:虞主任、江女士;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学历证书原件。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具体考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分排列,确定预录取名单。
4.体检
预录用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参加健康体检并提供体验报告,体检费用自理。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录用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其他
(1)本次招聘凡未按时报名或参加考试、体检、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工资福利待遇按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残疾人保障金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舟山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
2025年3月5日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