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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7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长兴人事人才网 | 2025-03-1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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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条件;

  (四)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具体岗位信息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组织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下午5时止。

  2.报名电子邮箱:947044164@qq.com。

  网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毕业(学位、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证明(有“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提供个人历年参保证明(可手机浙里办查询下载)或劳动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统一打包完整,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务必以“报名岗位+本人姓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对简历进行筛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现场确认。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所有材料的原件,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因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组织考试

  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根据岗位要求不同共分两种考试形式,具体岗位考试形式见附件1。

  考试形式一:笔试加面试。

  笔试成绩占30%,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占70%,采用现场提问方式,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形式二:通过现场确认的报名人数低于1:10(含1:10)的,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若通过现场确认的报名人数超过1:10,则增加一场笔试,根据各岗位考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仅用于删选,不占分数。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对象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视情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名额空缺,视情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递补。

  (八)聘用

  本次招聘岗位用工形式为合同制的,聘期3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按照企业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按照用人单位《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的,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在职期间工资、福利等参照招聘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说明事项

  1.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通讯不畅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拟录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环太湖公司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x
原文链接:http://www.cxrchr.cn/web/article?aid=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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