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中共丽水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是中共丽水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由财政全额补助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市委的重要部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 学位 |
教研人员 |
专业 技术 |
1 |
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民族学 |
博士研 究生学 历学位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校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学术功底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中共丽水市委党校网站(dx.lishui.gov.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接受报名,并视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党校将及时公示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连同相关应聘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sswdx@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名结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3.报名材料
(1)《中共丽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
(2)本科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教研咨成果、获奖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详见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通知其参加试讲和面试。考试开始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度、个人综合素养等。试讲、面试两个单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各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百分制评分。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党校网站公布考试结果。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相关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党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中共丽水市委党校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对象与党校约定时间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规定
符合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享受丽水市相关人才政策,并按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校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二)中共丽水市委党校网站(dx.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丽水市委党校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丽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凌云街261号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咨询电话:0578-2295030 15906886569单老师
附: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2025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dx.lishui.gov.cn/art/2025/3/24/art_1229374066_58922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