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省药械采购中心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和需求
(一)选聘单位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是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单位职责为承担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相关建设和维护工作,具体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相关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价格信息监测、分析、预警及全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等有关工作;研究起草全省医保信息化规划、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全省医保数据的整合、管理、安全和应用及医保业务的技术支撑服务等工作。
(二)选聘需求
本次公开选聘为4个岗位共8人,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3)。
二、选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选聘对象
浙江省内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 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的现职级须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聘岗位须为专业技术八级岗及以下或管理七级岗及以下。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与选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7.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的;
8.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人事处审核结果为准。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数据或人事处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选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选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待遇
选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4月13日。
公开选聘公告在浙江发布、浙江医疗保障等微信公众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zj.gov.cn/)等网站公布。报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题目请务必标明“公开选聘+姓名+应聘××岗位”字样,并发送《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开选聘报名表》(贴照片并盖章后形成PDF文件)、《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本人签字后形成的PDF文件)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zjyxcgzx_zhk@163.com。
2.资格审查及反馈。
时间:2025年4月13日-4月14日。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在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zj.gov.cn/)“人事信息-人员招考”栏目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后,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需满足选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开考。
4.报考人员在面试(含专业测试)当天需提交报名所需的材料提供复查。凡提供材料虚假、不真实,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权重比例: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70%。
1.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出题,全程按照保密相关规定执行。
时间地点:暂定2025年4月26日(全天),杭州市内。
考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如入围面试(含专业测试)人员大于等于3人,少于5人的,则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含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如入围面试(含专业测试)人员大于等于5人,则按照1:5确定入围面试(含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含专业测试)。
2.面试(含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含专业测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含专业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含专业测试),试卷委托第三方机构出题。
面试(含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含专业测试)当天,报考人员应携带《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开选聘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选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则取消面试(含专业测试)资格。
面试(含专业测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含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入围结果在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廉政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zj.gov.cn/)“人事信息-人员招考”栏目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人事处提请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选聘信息将在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zj.gov.cn/)“人事信息-人员招考”栏目公布,供结果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0571-81051024;
2.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0571-87051410。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在参加本次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中产生的相关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选聘单位直接咨询:
1.统计分析和交易管理岗位咨询电话:0571-81053394;
2.综合管理和建设运维岗位咨询电话:15658889636。
附件:
附件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岗位计划表.docx
原文标题: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聘人员公告(MD5:49160f23dc5a1d76893775e015b92f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