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和岗位
此次招聘驾驶员1名,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临海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可登录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查询;临海人才网为后续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性别不限,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台州户籍;
2.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和5年及以上驾龄,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条件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5年6月10日,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指周年。
6.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与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临海市政府行政大楼14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22114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临海市纪委市监委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未达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三)驾驶技能考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驾驶技能考试,根据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按照驾驶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报到,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可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示合格的录用人员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本岗位需24小时值班,建议男性报考。
2.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临海市纪委市监委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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