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疗卫生招考信息

首页 > 医疗招聘考试 > 招考信息

云和县2025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1名公告

云和县人民政府 | 2025-06-21 09:14

收藏

  云和县2025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2025年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5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我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云和县户籍学生。

  二、承办高校

  我县相关专业培养承办高校为浙江中医药大学(详情见附件)。

  三、招生名额

  2025年全县定向培养中医学专业1名(详情见附件)。

  四、招生与招聘流程

  1.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以县为单位,根据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录取办法,2025年定向培养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浙江中医药大学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填报志愿时间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为准。

  2.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培养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发至县卫生健康局。

  3.县卫生健康局根据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云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的,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县卫生健康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招生高校。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高校抄送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五、学习费用

  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要求,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中医学专业本科层次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4.6万元/人标准给予补助。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分配到定向培养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号)要求,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期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中医学专业定向培养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浙江省内医学类高校全科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或按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培,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或住培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

  中医学本科层次专业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在服务期限内享受单位同类人员薪酬待遇。聘用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或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七、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县卫生健康局咨询。

  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8-5528168

  附件:《云和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岗位一览表》

  温馨提示:定向培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从院校招生、通知考生、组织体检、公示、签订协议等一系列工作将在短期内完成,请报考定向培养的同学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且院校招生名单都要夜间才出结果,如因联系不到或在外面回不来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所以,再次提醒: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

  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共云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9日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岗位一览表

序号

定向培养单位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计划人数

承办高校

备注

1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学

本科

1

浙江中医药大学

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选科:化学

 原文链接:https://www.yunhe.gov.cn/art/2025/6/19/art_1229382574_5532616.html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