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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 | 2025-06-23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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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派遣到江北区气象局从事办公室文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此次公开招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秘书类、艺术设计学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下午5点。

  2.报名办法: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463841872@qq.com(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结束后,以电话及短信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初审,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过程中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员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用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公示期结束后一年内,若本公告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中途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其他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咨询电话:0574-87383282联系人:陈老师。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简章由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原文标题: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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