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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6 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名公告

未知 | 2025-07-1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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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信息

  基本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1990年07月16日后出生);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纪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大方;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等;

  4.熟悉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操作。

  岗位要求

  招聘程序和方式

  01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25年07月16日-2025年07月22日

  08:30-11:30,14:30-18:00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邮箱报名均可。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相关证件,以及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证明等证明材料。(注:所需材料未交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现场报名地址:

  莲都区括苍北路168号数字经济双创园2号楼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第8层807室(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

  0578-2115653

  0578-2075963

  报名邮箱:

  448386507@qq.com(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

  02

  笔试、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决定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决定录用人员。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者录用人员有离职或解除聘用情况,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3

  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体检费用自理),按规定进行政审。

  04

  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05

  其他

  1.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参照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E7UmtZSFd29MwWjoM_h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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