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岗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择优公开招聘相关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窗口及后勤岗位10名。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含)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放宽至现场资格复审前,截至2025年7月3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届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4.报名专业不限,具备法律、财务管理、土地和房产管理、测绘类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服从岗位调配。
6.户籍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
7.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健康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调查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初审、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8日17:30止。
2.报名方式:从http://www.nbjb.gov.cn/(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报名表,近期证件照(电子版),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大专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述材料打包后以“报名不动产+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814124519@qq.com。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在初审期间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初审,并告知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天进入面试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三)体检和考察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并以电话形式通知。
2.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职人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体检合格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3.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安排体检。
4.考察时,招聘单位将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性格特点、业务能力等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证明等材料。
5.因考察对象提出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安排体检及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以电话形式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3.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招聘计划数。
4.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8738810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联系人:毛老师,周老师。招聘各阶段信息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bjb.gov.cn)公布,招聘单位也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结果,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2025年7月18日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